白名单赛事: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大赛-编程马拉松赛项竞赛规则NOC(2023年)

白名单赛事: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大赛-编程马拉松赛项竞赛规则NOC(2023年)

编程马拉松

一、参赛范围
1.参赛组别:小学低年级组(1-3 年级)、小学高年级组(4-6年级)、初中组。
2.参赛人数:1 人。
3.指导教师:1 人(可空缺)。
4.每人限参加 1 个赛项。
组别确定:以地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(教委、教育厅、教育局)认定的选手所属学段为准。
二、竞赛环境
1.竞赛平台:参赛选手使用官方竞赛平台进行创作和挑战。
2.网络环境:下载速度不低于 150kb/s。
3.浏览器:谷歌 Chrome 浏览器(80.0 版本以上)。
4.编程电脑:参赛选手自备竞赛用笔记本电脑,并保证比赛时笔记本电脑电量充足(可自备移动充电设备),i5 处理器及以上,内存 8G 以上,Mac OS、Win 7 及以上操作系统。
三、竞赛流程
(一)报名
选手须登录 NOC 大赛官网(www.noc.net.cn)进行报名,具体报名起止时间以官方公布为准。

(二)初赛
报名成功的选手,需在官方规定的比赛时间内完成比赛内容,并产生入围复赛的选手。
(三)复赛
晋级复赛的选手,需在官方规定的比赛时间内完成比赛内容,并产生入围全国决赛的选手。
(四)全国决赛
晋级全国决赛的选手,需在官方规定的比赛时间内完成比赛内容,并确定全国决赛一、二、三等奖。
四、竞赛内容
(一)编程语言
小学低年级组仅限使用图形化编程语言;小学高年级组图形化编程语言或 Python 语言二选一;初中组仅限使用 Python 语言。
(二)初赛
1.形式:参赛选手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官方竞赛平台进行线上限时答题,超时自动提交,限 1 次答题机会。
2.题型、题量:单选、多选客观题,各组别均为 30 道题。
3.时长、分值:限时 60 分钟,满分 100 分。
4.晋级:根据成绩排名产生入围复赛的选手,若成绩相同,用时少者排名靠前。
5.比赛时间以竞赛平台公布为准

(三)复赛
1.形式:晋级复赛的选手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竞赛平台完成编程操作题,超时自动提交,限 1 次答题机会。
2.题型、题量:编程操作题,各组别均为 6 道题。
3.时长、分值:限时 60 分钟,满分 100 分。
4.晋级:根据成绩排名产生入围决赛的选手,若成绩相同,用时少者排名靠前。
5.比赛时间以竞赛平台公布为准。
(四)全国决赛
1.形式
(1)小学低年级组、小学高年级组(图形化)晋级全国决赛的选手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竞赛平台,依据现场公布的主题进行线上作品创作与提交、现场作品展示答辩。
(2)小学高年级组(Python)、初中组晋级全国决赛的选手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竞赛平台,依据现场公布的题目要求和时空限制(程序运行时间以及内存占用空间),使用平台提供的“在线代码编辑器”进行程序设计与提交。
注:规定比赛时长内,选手可通过自备的编程电脑上预装的其他代码编辑器(如 IDLE,PyCharm)编辑代码,并构造测试样例数据检测代码。
2.提交
在规定时间内,选手可多次修改代码和多次提交,以最后一次提交为准。
3.时长
(1)小学低年级组、小学高年级组(图形化)作品创作与提交限时 120 分钟,展示答辩 8 分钟/人(5 分钟展示,3 分钟答辩)。
(2)小学高年级组(Python)、初中组程序设计与提交限时 120分钟,超时禁止提交。

五、评比标准

初赛复赛评比标准
初赛复赛评比标准
决赛评比标准
决赛评比标准

2.小学高年级组(Python)、初中组
(1)所有程序设计题得分之和为选手成绩。
(2)每道程序设计题包含 1 组或多组测试样例数据(1 个输入测试数据及其对应的 1 个标准输出数据为 1 组测试样例数据),根据测试样例数据组的通过率进行评分。
(3)测试样例数据组通过标准:输入测试样例数据并运行代码,输出数据符合标准输出数据视为通过;程序运行时间和内存满足题目时空限制要求视为通过。
(四)不予评奖
1.取消比赛资格
(1)重复或虚假报名。
(2)找他人替赛或替他人比赛。
(3)参赛选手迟到 15 分钟以上。
(4)参赛选手未到场比赛。
2.参赛选手蓄意损坏比赛场地。
3.参赛选手不听从裁判(评委)的指示。
4.参赛选手比赛成绩为零分。
5.参赛选手被投诉且成立。
6.参赛选手参加多个赛项比赛。
7.参赛选手比赛中与比赛无关人员沟通。
8.在线比赛过程中,参赛选手端摄像头画面出现其他人员。

六、相关说明
1.参赛作品须为原创,作品内容健康向上,不触犯国家法律法规,不得剽窃、抄袭、顶替他人作品,如因此引起任何法律纠纷,其法律责任由参赛选手本人承担,并取消选手的参赛资格和获奖资格。所有作品一经参赛,即视为参赛选手同意全国组委会拥有对其作品的使用权,同意组委会以任何形式对参赛作品进行展示和传播。
2.每位指导教师同赛项限指导不超过 9 支队伍。
3.本规则是实施裁判工作的依据,在竞赛过程中裁判(评委)有最终裁定权。凡是规则中没有说明的事项由裁判组决定。
4.本赛项全国决赛各组别一等奖前三名获得者具有“恩欧希教育信息化发明创新奖”评选资格,评选方式另行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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