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参赛范围
1.参赛组别:小学低年级组(1-3 年级)、小学高年级组(4-6
年级)、初中组。
2.参赛人数:1 人。
3.指导教师:1 人(可空缺)。
4.每人限参加 1 个赛项。
组别确定:以地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(教委、教育厅、教育局)认定的选手所属学段为准。
二、竞赛环境
1.竞赛工具:图形化编程工具、PyCharm(Python)、Dev-C++
(C++)。
2.网络环境:在能满足竞赛需求的联网环境下进行。
3.浏览器:谷歌浏览器 Chrome55 及以上。
4.编程电脑:Win 7 及以上操作系统,参赛选手自备竞赛用笔记
本电脑,并保证比赛时笔记本电脑电量充足(可自备移动充电设备)。
三、竞赛流程
(一)报名
选手须登录 NOC 大赛官网(www.noc.net.cn)进行报名,具体报名起止时间以官方公布为准。
(二)初赛
报名成功的选手,需在官方规定的比赛时间内完成比赛内容,并产生入围复赛的选手。
(三)复赛
晋级复赛的选手,需在官方规定的比赛时间内完成比赛内容,并产生入围全国决赛的选手。
(四)全国决赛
晋级全国决赛的选手,需在官方规定的比赛时间内完成比赛内容,并确定全国决赛一、二、三等奖。
四、竞赛内容
(一)编程语言
小学低年级组仅限使用图形化编程语言;小学高年级组仅限使用Python 语言;初中组 Python 语言或 C++语言二选一。
(二)初赛
1.形式:参赛选手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竞赛平台完成限时答题。
2.题型、题量:包含计算机素养、计算思维和编程相关的客观题。
小学低年级组共 40 道题(其中选择题 20 道,多选题 8 道,填空题 6道,判断题 6 道),小学高年级组和初中组各 55 道题(其中选择题30 道,多选题10 道,填空题8 道,判断题7 道)。
3.时长、分值:限时 90 分钟,满分 100 分。
4.晋级:根据成绩排名产生入围复赛的选手,若成绩相同,用时少者排名靠前。
5.比赛时间以竞赛平台公布为准。
(三)复赛
1.形式:晋级复赛的选手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竞赛平台完成编程操作题。
2.题型、题量:小学低年级组编程操作题须按要求实现效果,小学高年级组、初中组编程操作题为枚举、排序、递归、解析、递推等算法题。各组别均为 8 道题,选手可多次修改代码和多次提交,以最后一次提交为准。
3.时长、分值:限时 120 分钟,超时自动提交,满分 200 分。
4.晋级:根据成绩排名产生入围全国决赛的选手,若成绩相同,用时少者排名靠前。
5.比赛时间以竞赛平台公布为准。
(四)全国决赛
1.形式
(1)小学低年级组、小学高年级组和初中组(Python)晋级全国决赛的选手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官方竞赛平台,依据现场公布的主题进行限时作品创作与提交、现场作品展示答辩。
(2)初中组(C++)晋级全国决赛的选手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官方竞赛平台,依据现场公布的题目及相关说明,完成多个项目程序设计并提交。
2.要求
(1)小学低年级组、小学高年级组和初中组(Python)作品创作包括但不限于如下类型:
A.互动艺术:引入绘画、录音、摄影等多媒体手段,用新媒体互动手法实现音乐、美术方面的创意展示。
B.互动游戏:竞技、探险、角色扮演、棋牌游戏等。
C.实用工具:有实用价值并能解决学习或生活中实际问题的程序工具。
D.科学探索:现实模拟、数学研究、科学实验等学科的趣味性展示与探究。
作品运行时长为 1-5 分钟,限提交一次作品,提交后无法修改和再次提交。
(2)初中组(C++)综合运用枚举、排序、递归、解析、递推等算法题进行编程设计,共 10 道题。
3.时长
(1)小学低年级组、小学高年级组、初中组(Python)作品创作限时 150 分钟,展示答辩 8 分钟/人(5 分钟展示,3 分钟答辩)。
(2)初中组(C++)限时 150 分钟。
五、评比标准
(一)初赛
(二)复赛
(三)全国决赛
1.小学低年级组、小学高年级组、初中组(Python)
2.初中组(C++):
(四)不予评奖
1.取消比赛资格
(1)重复或虚假报名。
(2)找他人替赛或替他人比赛。
(3)参赛选手迟到 15 分钟以上。
(4)参赛选手未到场比赛。
2.参赛选手蓄意损坏比赛场地。
3.参赛选手不听从裁判(评委)的指示。
4.参赛选手比赛成绩为零分。
5.参赛选手被投诉且成立。
6.参赛选手参加多个赛项比赛。
7.参赛选手比赛中与比赛无关人员沟通。
8.在线比赛过程中,参赛选手端摄像头画面出现其他人员。
六、相关说明
1.参赛作品须为原创,作品内容健康向上,不触犯国家法律法规,不得剽窃、抄袭、顶替他人作品,如因此引起任何法律纠纷,其法律责任由参赛选手本人承担,并取消选手的参赛资格和获奖资格。所有作品一经参赛,即视为参赛选手同意全国组委会拥有对其作品的使用权,同意组委会以任何形式对参赛作品进行展示和传播。
2.每位指导教师同赛项限指导不超过 9 支队伍。
3.本规则是实施裁判工作的依据,在竞赛过程中裁判(评委)有最终裁定权。凡是规则中没有说明的事项由裁判组决定。
4.本赛项全国决赛各组别一等奖前三名获得者具有“恩欧希教育信息化发明创新奖”评选资格,评选方式另行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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